作者:guest
题目:请参考城乡规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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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了 因此,项目要进行招投标,必须取得建设主管部门的三个证:选址意见书(只针对土地是划拨的才须要,招拍挂的土地不需要此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证可证,在取得这几个证后,才能向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的报建,同意报建后,再进行项目的招投标(包括勘察、设计、监理、土建、安装、设备的招投标,以发改委下达的可行性研究批复的招投标方式为准)。在进行完所有的招投标后,才开始办理《施工许可证》,进行项目施工建设。
花开有声
2010-01-26 10: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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