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再谈在合同执行期发现某项单价与合价不符如何处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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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未经历过这类性质的问题,应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签订合同以后,工程量清单中只要子项综合单价(即使有明显小数点错误)乘招标工程量等于合价时,也不能更改小数点。只能按错误的单价乘以实际完成量(招标文件规定计量方法核定的)结算。如果这种错误是主要项目(工程规模大)由于明显小数点错误时,投标报价不是很高就是很低,也即投标价格不合理,因此这个投标人是很难中标的。但是有小数点明显错误的综合单价乘以招标工程量不等于合价时,应该在合同执行期通过谈判修正单价解决。比如混凝土综合单价,本应400.00元/立方米,错误结果是4000.00元/立方米或40.00元/立方米,这明显的不可能,与承包人协商,是可以取得一致的。虽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中未规定修改算术错误的原则,但是其原则是有惯例的,可遵照执行。
以上为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0.4.11.
2010-04-11 10: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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