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清单制、预算制、标底和拦标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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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工程概预算、招标的标底和拦标价(投标价最大限额)四个词语是不同领域使用的。但是由于我国在招标领域一直不能脱离计划经济,因此把这些词语联系在一起。也说明招标投标行业误区有多么严重!实际情况是投标人用概预算定额编制投标报价(因为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了拦标价——即用概预算额度再降一个百分比),并填报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综合单价。其中把标底也看成是“拦标价”,从而可以看出招标人是用概预算方法编制拦标价或标底,投标人也是用概预算定额编制投标价格。这完全不是招标投标领域中市场机制,还是在计划经济范畴内“招标投标”。我认为招标投标的目的是:招标人通过商品市场竞争获得在投资得到控制,按期和合格的招标项目;投标人利用本企业优势通过投标竞争,在市场上获得承包项目,从而获得合理的报酬。因此招标和投标是离不开市场的。也因此招标人应按市场的现行价格编制标底(不应设置拦标价),并依此核定“成本”。投标人也应按现行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核定投标价格。如果大家均按概预算单价编制拦标价和投标报价时,招标人和投标人又都是编制高手,结果可想而知,大家编制价格都是同一个数,这何谈市场经济、优胜劣汰、发挥企业优势和调动企业改革动力等等。这样的情况下是达不到招标投标目的的。
有人说设置拦标价是为防止“围标或串标”。我个人认为这不仅不能防止,还默认了“围标或串标”的合理。这只能防止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过概预算而已。比如招标人规定拦标价为1000万元,三家企业串通投标,第一家报价1000万元,第二家为970万元,第三家为950万元。通过围标,确保了第三家企业中标。这虽然未超过1000万元拦标价,这不等于默认他们的投标是合理的!(也请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论坛序号3781请问条目,详细讨论了“拦标价”的问题)。
结论:投标人用用自己的优势,按现行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进行报价,并填报工程量清单(不能称为清单制或预算制)各子项目综合单价和合价,不是用概预算编制投标价格;招标人应按现行市场价格编制标底,并依此核定“成本”以防恶性竞争。
以上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0.5.17.
2010-05-17 11: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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