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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投标人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时如何处理?
作者:lixuntps
题目:投标人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时如何处理?
MAIL:lixuntps@yahoo.com.cn
IP地址:61.232.5.*



一般在设备类招标文件有缺漏项的处理,但施工招标只提到“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合价或总价的工程细目,将被认为该工程细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细目的单价或总价中。”
如遇到投标人擅自修改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数量进行了投标,如何处理?

  发贴时间2010-06-10 19:03:12 
 ** 贴子回复

作者:mlf
题目:工程量为标的
MAIL:lfm@ctba.org.cn
IP地址:124.42.38.*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为标的,所以招标文件须规定“投标人不得修改或调整工程量,否则为非响应投标”,以保证投标“标的”的统一,这也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要作用。如果在招标文件中没有上述规定,而评标时又没有进行澄清,则属于招标人的风险;最迟在签订合同时应要求投标人调整,以便合同履行。当然,如果投标人不愿意调整,按合同法,则应以投标人的工程量为准,但这样一来,有可能为合同履行带来风险。所以最好在招标文件中直接明确工程量为实质性参数。供参考! lfm





  发贴时间2010-06-12 10: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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