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说
题目:参考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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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垫资,目前在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中未有明确禁止的规定,只是在1996年6月4日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的规章,不属于法规。故垫资不属于违法行为,仅属于违反部门规章。而且,在实际工程承包中,垫资现象十分普遍。在国际建筑市场上,也是允许垫资的。随着我国加入WTO,建筑市场的不断开放,垫资现象估计是不会改变的。为规避承包商的风险,在垫资项目中,承包商应要求要合同中明确利息计算办法或将其利息成本计入投标价中,同时还应要求招标人提供具有实力的担保公司为其出具的支付担保,以确保承包商的垫资能安全地索回。
2006-10-23 08: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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