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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关于投标优惠价
作者:WZZB
题目:关于投标优惠价
MAIL:yanm2006@163.com
IP地址:218.16.80.*


想请问下老师,最近遇到件麻烦事情,投标人的分项报价备注了优惠价,总价也备注了优惠价28万元,但单价金额与总价不符,开标后专家要求投标人澄清,我司电话要求投标投标人回到现场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不愿回到评标现场澄清,希望传真澄清,按照招标文件中关于单价与总价金额不符,以单价计算结果为准.投标单位盖章扫描并传真了修正后的报价为32万,中标公示后,这家投标人提出质疑,反悔澄清的报价说28万元是优惠后的价格及最后的传真扫描件澄清只有公章,没有法人签字不承认.但却盖有公章,当时我也发现这个问题,因为授权代表即法人,他当时在车站买了票不愿回来,让他自己公司盖了公章传真,现在却反口不承认.
   请问下老师,针对这种无理取闹的事情要如何处理?


  发贴时间2010-10-12 17:27:27 
 ** 贴子回复

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投标优惠价的处理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23.119.243.*




  投标人为保护自己的标底不被泄露或用优惠价吸引招标人授予合同,投标报价经常采用优惠价的方式,所以工程量清单汇总价与优惠价是不可能一致的。也就是说工程量清单汇总价为32万元,投标人报的优惠价为28万元,也即是工程量清单汇总价为32万元的87.5%,因此在每期结算时以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相应的项目费用在乘以0.875,即为考虑优惠价因素的结算额。因此;
  1.这无需澄清,按优惠价评标、定标,按优惠价作为中标通知书中招标人接受的标定投标人价格,以及合同时实施按28万元进行支付。
  2.优惠价报价有单位盖章,就应认为是合法的、有效地。既然已经确认为中标候选人,有位盖章的优惠价应为投标价格的依据。
  3.如果中标公示后,发出中标通知前,中标候选人反悔其优惠价或不承认时,招标人可以认为中标候选人放弃投标,招标人应扣留其投标保证金;如果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中标人放弃中标,就应承担法律责任(即民事赔偿责任),由此造成招标人的所有损失应予以赔偿。
  以上仅是个人看法,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0.10.13.






  发贴时间2010-10-13 22: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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