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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释疑解惑
作者:ZHULEI
题目:释疑解惑
MAIL:zhulei@sumex.com.cn
IP地址:180.110.214.*


《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都有明确规定:“采购人(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人(招标人)指定采购代理机构。”而南京市政府建立中介机构预选库,采用摇号办法选择确定招标代理,是否属于变相干预、限制了采购人(招标人)权益及市场竞争行为?在行政许可范围之内吗?具体规定详见宁政办114号文件
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布的“政府投资项目市级中介机构预选库(第二期)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招标编号:NJZC-2011J001),分包2:工程建设招标代理(甲级--工程建设货物)”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要求资质为:具有建设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甲级证书》有何依据?乙级或暂定级为什么不可以?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商务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资格证书》都是国家部委颁发的资质证书为何也不可以?请释疑解惑,谢谢!


  发贴时间2010-12-22 11:43:36 
 ** 贴子回复

作者:ZHULEI
题目:答案
MAIL:zhulei@sumex.com.cn
IP地址:180.109.10.*




现就上述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1、南京市政府《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试行)》(宁政发[2009]49号)文件中,第六、七、九、十条对我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中介预选制度的建立、使用、管理等方面均有明确规定。此后,市政府办公厅又颁发了《南京市政府投资项目市级中介机构预选库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宁政办发[2009]114号),进一步细化了中介机构管理要求。首先中介机构预选库的建立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的,凡符合招标条件的所有中介机构均可参加投标,专家评审、中标结果公开,符合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其次中介机构预选库是政府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其使用范围是政府投资项目,并不适用其他方面的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机构预选库的建立、使用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中介腐败行为的发生,促进中介服务行业和建设市场健康发展。 
2、我市第一期市级中介机构预选库将于今年到期,目前正在组织第二期预选库公开招标。根据有关规定,第二期预选库招标的类别和数量是依据第一期中介机构预选库考核淘汰出库后的结果而定,其中工程建设货物招标代理类,在第一期中甲级、乙级、暂定级均有一定数量进入预选库,本次第二期预选库公开招标,只对该类甲级的缺额数量进行补充招标,而乙级、暂定级数量没有变化,全部转入第二期预选库,因此,第二期预选库工程建设货物招标代理类仍由甲级、乙级、暂定级构成。 
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4号)规定的相应资质。 
最后,感谢政府采购主管和监管部门的指导! 






  发贴时间2010-12-31 20: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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