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公平
题目:继续探讨有关投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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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的投诉内容(举例):1、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企业业绩,每提供一项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防渗业绩得0.5分,最多得3分(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异议:该公司根本不具备垃圾填埋场防渗工程施工业绩。我公司近10年经常参加国内垃圾填埋场防渗工程的投标,从未遇见该公司参与投标,该公司是一家防水施工公司,他们从未做过垃圾场防渗工程,他们公司是做防水施工的。本次招标为垃圾填埋场防渗招标,该公司所提供业绩证明只能是sbs防水材料施工业绩,不是垃圾填埋场防渗业绩,施工面积也不够10万平方米......这3分是必须扣除的。
2、招标文件评分办法规定,建造师业绩,每提供1项10万平方米及以上防渗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异议:该公司投标书中提供的该建造师业绩是防水施工业绩......与招标文件不符,不能得分。
3、建造师答辩0-3分......对该公司评委不应该给打高分。
各位专家,我的问题是,这样的投诉,能不能受理,如受理,还需不需要提供有效证据来源?
2010-12-30 15: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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