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安徽老徐
题目:安徽老徐的答复(供参考,欢迎指正)
MAIL:xuying78@163.com IP地址:114.96.55.*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的规定:个体工商户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主要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个体劳动者自己支配的一种经济形式。个体工商户有个人经营、家庭经营与个人合伙经营三种组织形式。由于个体工商户对债务负无限责任;
个体工商户虽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具备完全民事责任和权利的民事主体资格(民事主体系指: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 能够充当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所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应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011-02-19 19:03: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