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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个体工商户具有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吗
作者:gzxztbjyl
题目:个体工商户具有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吗
MAIL:270830258@qq.com
IP地址:117.65.122.*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那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吗?
    谢谢!

  发贴时间2011-02-18 15:47:58 
 ** 贴子回复

作者:安徽老徐
题目:安徽老徐的答复(供参考,欢迎指正)
MAIL:xuying78@163.com
IP地址:114.96.5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的规定:个体工商户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主要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个体劳动者自己支配的一种经济形式。个体工商户有个人经营、家庭经营与个人合伙经营三种组织形式。由于个体工商户对债务负无限责任;
   个体工商户虽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具备完全民事责任和权利的民事主体资格(民事主体系指: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 能够充当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所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应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发贴时间2011-02-19 19:03:47 
 ** 贴子回复

作者:xhzbcg
题目:可以的
MAIL:812165413@qq.com
IP地址:218.90.216.*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18号令)第29条明确规定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发贴时间2011-09-23 17: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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