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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急急急,求教:开标后超过一个月未发中标通知书,建设方该怎么办?
作者:zqf
题目:急急急,求教:开标后超过一个月未发中标通知书,建设方该怎么办?
MAIL:454872057@qq.com
IP地址:61.184.205.*


我方是建设方,因跟第一中标人一直未谈成合同,双方僵持着,开标后已经超过一个月也未发中标通知书,我方应该怎么办?请各位专家指教!

  发贴时间2011-03-28 21:29:29 
 ** 贴子回复

作者:guosz4305
题目:麻烦
MAIL:guosz4305@163.com
IP地址:183.28.52.*




怎么还有开标后再谈合同的。这本来就违约了。不过,一般情况下都是建设方掌握主动,就算不发中标通知书,中标方也不会有勇气搞僵的。





  发贴时间2011-03-29 11:12:24 
 ** 贴子回复

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如何处理开标后超过一个月未发中标通知书的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23.116.133.*




  你的问题急,但是问题本身存在许多不清楚的问题,本人就估计的问题发表如下看法:
  1、没有那个法律和法规规定“开标后超过一个月未发中标通知书”违规,只要未超过投标有效期,是允许的。《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只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2、开标后超过一个月未发中标通知书的原因是“第一中标人一直未谈成合同”。请注意未发中标通知书,只能是第一中标候选人,不是第一中标人。不是中标人就不能就合同进行谈判。你们把程序都弄乱了。正确的做法是:开标后即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排序,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在30天内进行谈判,并签订合同。
  3、如果由于评标时间较长,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完成评标时,应在投标有效期内发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通知,比如延长15天或30天,投标人接受延长的他的投标文件依然有效。如果不接受延长投标人,他的投标文件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其投标文件失效,并随即把他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未完成评标和签订合同,又未发出延长投标有效期通知时,投标有效期期满时,所投标文件都已经失效,因此就应重新招标。在这样的情况下招标人应退回所有投标保证金,并补偿所有投标人的损失。
  4、不知为何未谈成合同?作为招标人必须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要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不能签订背离上述两个文件原则的合同。又依据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颁发》第五十九条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当然依据上述规定中标人也不得用改变招标文件的条件,即提高报价、减少工作量、增加工期或降低质量标准等条件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无论招标人或者是中标人,都不能用上述原因拒绝签订合同,是违反法律法规的。
  5、正确的做法是: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顺序,应首先向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发出后30天内先进行签订合同前谈判,这个谈判只能把招标文件可能变更的问题,以及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中模糊的、需要澄清的、需要补正的等问题进行谈判。但是不能涉及第4条有关问题。该阶段谈判谈成最好,并签好备忘录。如果涉及增加费用或工期时,应给与中标人补偿,并作为合同的内容。如果谈不成也无关,应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原则签订合同就是了,上述问题在合同执行期通过变更程序处理,是完全可以解决的。不会形成双反僵持!甚至超过了投标有效期,造成无法的收拾的后果,只能重新招标,以及赔偿所有投标人的损失。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1.3.30.






  发贴时间2011-03-30 10: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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