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工程设计合同履约担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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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长时间无人回答,本人不成熟的意见,发表如下:
无论是工程、设计、监理、招标代理等只要签订经济合同时,都应在签订合同前由实施单位提交一定数量履约担保金,以弥补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单位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至于设计等服务项目提交多少履约保证金,本人不清楚,因为离开一线时间已经多年,是否各部委有新规定?不清楚!但是对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履约担保金额度多大,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依据惯例是签约合同价的5%~10%,具体额度由发包人确定,由于额度较大,一般采用履约银行保函(银行无条件保函)。依此我认为设计等服务项目的履约保证金的额度,应与工程建设项目一致,即也可采用签约合同价的5%~10%。
以上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1.4.29.
2011-04-29 1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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