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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请教 投标文件“质量目标”是否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作者:ly7711
题目:请教 投标文件“质量目标”是否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MAIL:ly7261720@126.com
IP地址:60.185.42.*


    招标文件要求“质量目标”为合格,并配合总包单位创奖,投标人投标函中只写了合格,配合创奖没有写,在投标文件其它地方也没有体现,请教各位老师,这种情况能否作为标书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呢?

  发贴时间2011-05-06 11:33:26 
 ** 贴子回复

作者:安徽老徐
题目:安徽老徐的答复(供参考,欢迎指正)
MAIL:xuying78@163.com
IP地址:114.97.230.*




目前,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只有“合格”和“不合格”的说法,所谓的工程质量奖是各乡镇主管部门鼓励各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提高工程质量要求的手段和方法,相关部委颁发的文件中也体现了优质优价和获奖加分鼓励的原则。
    个人认为:将争创质量奖作为符合性条件(或废标条件)进行审查是违规的,具体可见国家发改委等部委颁布的《标准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招标文件》的规定。






  发贴时间2011-05-07 09:59:31 
 ** 贴子回复

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要求投标人达到“质量目标”的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23.119.244.*




  完全同意上面老师的意见。
  招标文件要求“质量目标”为合格,并配合总包单位创奖,是矛盾的。特别是“配合总包单位创奖”要求,其“配合”两字是不明确的字眼,是模棱两可的标准。这种语言是不应在招标文件中出现的,因为投标人无法报价,是按照“合格”还是按照“获奖标准”编制投标价格?所以招标人要求的“质量目标”应是合格或者“达到获奖标准”。那种要求投标人按照合格编制投标价格,又要要求达到“获奖”目标,节省资金的取巧心理,是不应该在招标文件中表现出来!
  结论:由于招标人的失误,投标人按“合格”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按“获奖”编制投标文件都不能按废标处理,是响应性的投标文件!由于报价基础不一致,就只能难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了。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1.5.9.






  发贴时间2011-05-09 10: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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