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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子主题
: 能因此而废标吗
作者:ytcyj
题目:能因此而废标吗
MAIL:jxcyj1975@sina.com
IP地址:114.119.65.*
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公章是一单位,但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受理单位写的是另一单位,答疑会上并没有单位提出,业主\代理也未发现公章盖错.但评标中,能因未按招标文件招标人公章填写相关投标文件而废标吗?
2011-05-16 21:11:56
**
贴子回复
:
作者:
在线专家2
题目:
关于如何处理因招标人的错误编写的投标文件的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23.116.129.*
这是招标人的错误,不能因此废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时,应及时进行澄清补正。如果未进行,也不能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如果按废标处理时,投标人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1.5.17.
2011-05-17 18: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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