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对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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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联合体各方应承担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各自责任和连带责任。因此联合体各方通过联合体章程确定牵头人(或称责任方不能称主办方),并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因为投标文件中主要文件均需联合体各成员共同签署。如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签署、投标文件的签署。特别是投标函及其附录、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施工方法的说明和施工进度安排等。所以牵头人需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不能仅由联合体牵头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1.5.26.
2011-05-26 14: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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