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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发布二次公告
作者:kellincen
题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发布二次公告
MAIL:gswwzbb@126.com
IP地址:61.235.96.*
请问老师:
我们公司最近需要采购一批机房精密空调,已发布了公告,有三家投标人参加报名投标,招标文件尚未发售,现在公司又改变了采购规模,数量有很大的增加,为了吸引更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我公司想要发行二次公告,将前次的招标数量进行更正,请问这样的做法是否违规?急盼回复
2011-06-15 11: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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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子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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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在线专家2
题目:
关于发布二次招标公告的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23.122.6.*
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只要在投标截止前至少15天以前,发出第二次公告修正第一次公告是可以的!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可以采用发布修正招标公告的同时,告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只要满足投标截止前至少15天之前即可。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1.6.29.
2011-06-29 20: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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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子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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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安徽省招投标代理
题目:
发布二次公告不可避免的问题
MAIL:zhangkun841006@163.com
IP地址:119.36.121.*
因采购规模增加,具体增加额度达到多少没有说明。因此是否改变了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果更改了资格条件要求那么前期报名的投标人是否有效?
2011-07-22 16: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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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子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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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在线专家2
题目:
再谈发布二次招标公告的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23.119.234.*
对已经发布的招标公告,在投标截止前15天以前进行修改招标项目的规模,而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是可以的。但是由于招标规模变化较大,又提高了资格条件,造成原本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成为不合格的投标人时,这就已经不是简单的修改招标公告的问题了,而是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这就意味着第一次发出招标公告后,先终止了第一次招标,并进行了第二次招标。因此这违反了七部委30号令第七十二条和27号令第五十五条(十)的规定,除应对招标人进行处罚外,还应给潜在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损失。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1.7.22.
2011-07-22 17: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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