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评标专家资格有谁审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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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专家的来源分两种,一是由各部委、各省计改委或建设部门,以及各招标代理机构按专业建成专家库,这些专家库谁组建谁审查其专家资格;二是对技术复杂或规模巨大的特殊招标项目从专家库中抽取时,以无法适应于招标项目时,由招标人直接选定专家(如北京奥运会场馆项目)。这些专家是由招标人审查其资格。
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技术和经济方面的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也就是说招标人代表不能超过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
从专家库中抽取的专家和招标人直接确定的专家无需在开标时再确认一次。相关的行政监督部门只应检查招标人是否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不应再次确认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1.7.27.
2011-07-27 14: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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