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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子主题
: 当招标时间来不及,企业单位是否可参照政府采购法的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采购吗?
作者:我是初学者
题目:当招标时间来不及,企业单位是否可参照政府采购法的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采购吗?
MAIL:xuhw@sina.com
IP地址:210.77.176.*
请教。
2011-08-11 14:51:41
**
贴子回复
:
作者:
在线专家2
题目:
必须招标的的项目是否可采用竞争谈判等方式采购的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23.119.236.*
不能由于时间紧迫,而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其他办法采购。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1.8.11.
2011-08-11 20:31:46
**
贴子回复
:
作者:
我是初学者
题目:
谢谢唐老师。
MAIL:xuhw@sina.com
IP地址:210.77.176.*
非常感谢。
2011-08-12 08:04:35
**
贴子回复
:
作者:
hetan719
题目:
答复
MAIL:qingfengbh@163.com
IP地址:223.244.162.*
作为企业,其采购项目自然不能适用《政府采购法》。若是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规,必须招标项目不进行招标的适用情形中并不包括所谓的“时间紧迫”。
2011-08-30 17: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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