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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因此而判定资审不合格吗
作者:ytcyj
题目:可以因此而判定资审不合格吗
MAIL:jxcyj1975@sina.com
IP地址:119.36.38.*
一房屋建筑工程,资格审查文件中没有约定造价员的专业要求,而投标潜在人提供的造价员证书的专业为园林专业(本工程并无园林建设内容),因此而判定该投标潜在人资审不合格.而该投标潜在人辩解说资格审查文件中没有约定造价员的专业要求,不能因此而取消其资格.请问哪种观点正确呢?
2011-08-29 21: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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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在线专家2
题目:
关于潜在投标人的造价员因属园林专业是否影响资格条件的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23.119.233.*
造价员属于一般工作人员,不能因属于园林专业而确定资格不符要求,何况资格预审文件并未对此作出规定(也不应作此规定)。潜在投标人辩解是对的。何况造价员在投标时编制的是投标价格,只要合理,并被选中中标人时,就意味着招标人接受了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在合同实施时该造价员只是参与每期价款结算,监理工程师核定后再呈报发包人给予结算。所以承包人的造价员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管理人员,无需对他作出任何资格要求。
建议:不要因此否定该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多一个投标人,多一份竞争,招标人也多一个选择,这对招标人是有利的。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1.8.30.
2011-08-30 09: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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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tcyj
题目:
园林专业的造价员能编制、盖章出具的房屋建筑工程的预算书吗
MAIL:jxcyj1975@sina.com
IP地址:119.36.38.*
如果园林专业的造价员可以编制房屋建筑工程的预算,那为什么造价员要分各个专业呢?请教唐老师
2011-08-30 19: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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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在线专家2
题目:
再谈潜在投标人的造价员因属园林专业是否影响资格条件的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23.119.233.*
这里谈的是潜在投标人的资格预审,一般情况下要求的资格条件有:企业资质条件、企业财务要求、企业业绩要求、企业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以及其他要求。而对潜在投标人的造价员一般没有特别的规定。因为造价员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管理人员,无需对他作出任何资格要求。如果招标项目是房屋建筑工程(即土木建筑工程),从而要求一般工作人员都属于建筑专业人员时,则会形成建筑垄断行业,如果各土木建筑工程如水利工程、电力工程、交通工程、铁路工程、园林工程、国土资源工程、石油工程、冶金工程等等,就统统是垄断行业了。这岂不是成为封建割据状态?何时能打破垄断,成为真正意义的市场经济?
我在上个条目中表明投标人的造价员只是编制投标报价,只要投标价格合理(不论是什么专业造价员编制的),招标人选择其中标时,就意味着接受了他的投标价格(如果投标价格不合理,招标人是不会接受的);在合同实施时该造价员只是参与每期价款结算,监理工程师核定后再呈报发包人给予结算。所以承包人的造价员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管理人员,无需对他作出任何资格要求。
你提到的是“园林专业的造价员能编制、盖章出具的房屋建筑工程的预算书吗?”不能!房屋建筑工程的预算书总价是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初步设计和概预算使用的,是一个控制性投资指标。如果要求招标人用房屋建筑造价员用概预算办法编制控制价,投标人的房屋建筑造价员也用概预算办法编制投标价格;合同执行期也用概预算办法进行工程价款结算,这还有竞争吗?如果大家都是编制概预算高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和合同价都是同一个数,这还何谈竞争,发挥企业优势?这仍然是计划经济的。
结论:不应在资格预审文件中对潜在投标人的造价员作有关资质方面的要求。上个条目的问题中,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未规定潜在投标人的造价员的资质,因此就不能因为潜在投标人的造价员是属于“园林专业”而被判定为不合格。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1.8.30.
2011-08-30 22: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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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tcyj
题目:
如果是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已经判定上述投标人资审未通过,该投标人该如何维权呢
MAIL:jxcyj1975@sina.com
IP地址:122.93.217.*
如果是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已经判定上述投标人资审未通过,从而导致其未能投标.那么当时及以后该投标人该如何维权呢?如果其投诉成功,那么这次评标结果是否有效呢?
2011-08-31 11: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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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在线专家2
题目:
再谈潜在投标人的造价员因属园林专业是否影响资格条件的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23.119.233.*
如果情况属实,可以投诉。但是已经时过境迁,可能已经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或定标或发出中标通知书。所以不能改变评审会或评委会的评审或评标成果,只能要求补偿给投标人造成的投标经济损失。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1.8.31.
2011-08-31 17: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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