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tan719 题目:《招标投标法》与七部委12号令有关签订合同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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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签订合同的时限,《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分别在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九作出了规定,相关条文如下: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四十九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并与中标人在30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合同。
二者的表述中,一个是“三十个工作日”,另一个是“三十日”。二者是否不同?是否相抵触?
2011-09-02 08:14: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