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资格不合格或评为废标时招标人可否对投标人罚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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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通篇查看《招标投标法》以及配套性文件中各种法律责任,都没有规定对投标人资格不合格或被评为废标时进行罚款。只有投标人串通投标、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的不正当行为时,才允许罚款。而这个罚款也不是招标人处罚,而是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处罚。招标人是无权对投标人处罚的。
投标人的资格不合格时只能淘汰其投标,招标人不能再进行任何处罚;同样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与招标条件相悖,即不响应招标文件,可作废标处理,招标人也不能再做任何处罚。
结论:招标文件中不能做这样违背《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如果做这样的规定,就已经把投标人置于不平等的地位上了。
以上是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1.9.24.
2011-09-24 18: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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