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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资格初步审查不合格或评标委员会评定废标,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罚款吗?
作者:低调登场
题目:资格初步审查不合格或评标委员会评定废标,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罚款吗?
MAIL:7420068@qq.com
IP地址:223.243.23.*


招标文件中资格初步审查不合格或评标委员会评定为废标,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罚款吗?
我认为没有那条法律赋予招标人有这样的权利,但不知道为什么。能罚款吗,如果不能罚款为什么呢,能罚又为什么呢,能罚的金额限度。
求解 招标文件中可以制定这样的条款吗

  发贴时间2011-09-23 12:25:25 
 ** 贴子回复

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资格不合格或评为废标时招标人可否对投标人罚款的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23.116.129.*




  请通篇查看《招标投标法》以及配套性文件中各种法律责任,都没有规定对投标人资格不合格或被评为废标时进行罚款。只有投标人串通投标、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的不正当行为时,才允许罚款。而这个罚款也不是招标人处罚,而是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处罚。招标人是无权对投标人处罚的。
  投标人的资格不合格时只能淘汰其投标,招标人不能再进行任何处罚;同样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与招标条件相悖,即不响应招标文件,可作废标处理,招标人也不能再做任何处罚。
  结论:招标文件中不能做这样违背《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如果做这样的规定,就已经把投标人置于不平等的地位上了。
  以上是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1.9.24.
                                    






  发贴时间2011-09-24 18:27:15 
 ** 贴子回复

作者:master
题目:感受
MAIL:lj@yahoo.com.cn
IP地址:58.243.50.*




唐广庆老师的回答很有深度,学习了。





  发贴时间2011-09-29 15: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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