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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急急急急急请教各位专家关于中外合资企业招标问题
作者:chen12345jie
题目:急急急急急请教各位专家关于中外合资企业招标问题
MAIL:87361941@qq.com
IP地址:218.3.88.*


中外合资企业: 国有股份49%外资股份51%    
建设一2000万的仓房 是否需要公开招标

  发贴时间2011-11-02 15:49:06 
 ** 贴子回复

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中外合资企业建仓房是否需要公开招标的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23.119.236.*




  本不想回答这个问题,其原因是我对公司性质的有关规定不熟悉,也就不可能准确回答。但是这个急需解决的问题,一直没有老师回答。本人不得不再重新学习有关法律和法规。我找到了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其中第十一条符合你们公司的情况。现在我们共同的解读此条:
  1、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和原国家计委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七条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不论资金的来源和性质,只要在中国境内招标)。
  2、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十条规定招标方式只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又依据第十一条规定国家重点项目和地方重点项目必须公开招标,不适于公开招标的,经发改委和地方政府批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
  3、七部委30 号令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该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4、符合上述条件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项目,也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也即属于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批。
  5、结合你们的情况:(1)修建2000万元的仓房,达到了必须招标的范围和标准;(2)中外合资企业,国有股份只占49%外资占51%,所以国有资金投资不是控股。如果虽不是控股,但是属于项目董事长为外企人员担任,项目经理由中方人员担任时,仍属于主导地位,也应采用公开招标;如果项目董事长和经理都是外企人员担任时,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由合资企业自行决定。但是不能采用其他采购方式。
  学习的不好,是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1.11.4.






  发贴时间2011-11-04 11:02:23 
 ** 贴子回复

作者:会飞的蜗牛
题目:关于中外合资企业修建仓库是否需要公开招标问题
MAIL:shenjun681009@126.com
IP地址:218.107.248.*




关于中外合资企业新建仓库是否需要公开招标问题,我个人认识如下:《招标投标法》中的必须招标的范围和标准只是原则性规定,比较笼统。因此,该法在第三条最后一款中还明确了“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因此,具体范围标准还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执行。
对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我认为从楼主所述的工程属性来看,它既不属于“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也不在“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该条仅约定: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房属于公用事业项目范围)。据此,你所述项目从工程属性来看不属于上述范围。
我们再从建设资金的来源看,你所述项目属于中外合资,那就排除了“国家融资项目”和“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同时也不属于财政预算资金及政府性专项建设资金!
最后一条,“使用国用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从该条看,如果你所述的企业不是被国有股份持有者控制的,那么该仓库则不需要进行公开招标。






  发贴时间2011-11-09 16: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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