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合同实施过程中扩大投资规模时采用变更还是招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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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什么错!只是点了我的名会影响其他老师更好的回答你的问题。何况这类问题又不是我熟悉的问题。因为我本人已经退休多年,对近期颁布的法律法规不熟悉了!会影响你的使用!在此只能抛砖引玉了!
招标项目(包括工程设计或施工)已经招标,并已经实施部分合同的情况下,应把原招标范围的设计或施工进行完毕!否则终止合同重新招标时,发包人要承担终止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利润损失)的全部赔偿责任!如果在原址加大投资规模时,应采用变更方式执行原合同义务;如果与原址无关,可以独立成整体项目,就应该重新招标,确保有竞争的投标,才能达到最大的经济利益!
选择招标还是变更,除考虑与原合同的关系外,从招标人或发包人的利益出发决定!
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1.12.1.
2011-12-02 09: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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