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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废标后是否能再请原评审专家前来进行第二次评审
作者:wolfcx836
题目:废标后是否能再请原评审专家前来进行第二次评审
MAIL:wolfcx83@163.com
IP地址:218.242.160.*


项目经第一次评审,确定了中标人。因供应商投诉,财政做出废标决定。第一次招标做废标处理。想请教各位同仁,在组织第二次评审的时候,是否可以邀请原来第一次的评审专家小组进行评标。

  发贴时间2012-02-22 14:50:23 
 ** 贴子回复

作者:nandewoyc
题目:1
MAIL:303920534@qq.com
IP地址:111.206.198.*




不可以,二次招标即重新招标,和之前的第一次招标没有任何继承关系,应当依法抽取评标专家。





  发贴时间2015-08-28 13: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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