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lcomeysh 题目:对招投标法新条例第9条,第22条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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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条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问题:其中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是指什么?能够具体举例说明此条?
第22条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问题:此条与第21条中的“15日”有什么联系,能否在招标文件中约定
时间,比如要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0日前提出?
2012-02-24 11:19: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