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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主项资质为报名是否违法?
作者:活到老学到老
题目:要求主项资质为报名是否违法?
MAIL:com_1215@163.com
IP地址:113.16.158.*
工程招标要求建筑企业的建筑公司资质为主项资质为市政资质,如果建筑企业增项资质有市政资质可否参加?
该招标人这样要求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中的第二项,(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中的规定呢?谢谢赐教!
2012-04-04 00:09:57
**
贴子回复
:
作者:
zzgaaw
题目:
肯定违法呀
MAIL:zzgaaw@163.com
IP地址:125.71.232.*
这种情况肯定属于违反招标法条例第三十二条
2012-04-05 15:28:38
**
贴子回复
:
作者:
活到老学到老
题目:
继续研究
MAIL:com_1215@163.com
IP地址:180.141.2.*
但是我觉得招标人设定的资格跟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的呀。要质疑的话是否就是“与合同履行无关”这点?
2012-04-05 22:47:58
**
贴子回复
:
作者:
咕咚一声
题目:
不合理的限制条款
MAIL:54gudong@sohu.com
IP地址:58.54.128.*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许可范围相应等级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可以从事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楼主说的案例实际上是在玩文字游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施工企业的主项与增项资质是无差别的。
我认为这样的要求属于不合理的限制条款。
上述意见,仅供参考。
——湖北 朱海东
2012-04-09 10: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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