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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作者:yuqiaoyin
题目: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MAIL:44196192@qq.com
IP地址:113.65.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请问,某项目,业主已找了一个有雄厚实力的单位做前期可研及咨询服务工作,那么按照以上规定,后期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该单位是否没有资格进行投标了?2007年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写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要是这样,有实力的单位有亏大了。法律上对这种情形好像没有说很清楚。请各位赐教了。

还有,如果是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那么计算招标代理费,是按照工程类费率来计算还是按服务类费率计算?

  发贴时间2012-05-09 08:57:26 
 ** 贴子回复

作者:yuanjunxuan
题目:111111111111
MAIL:5714121@qq.com
IP地址:59.49.241.*




个人拙见:
1、为招标提供前期服务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是基于公平的考虑。因为他作为前期的单位,比其他潜在的投标人更熟悉工程的有关情况,这对其他投标人是不公平的;
2、招标代理费关于设计施工总承包没有明确规定,个人认为应该按工程类计,毕竟施工部分的造价是大头。






  发贴时间2012-05-09 15: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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