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一个工程五个标段可否用统一招标文件(只附各标清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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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同一整体工程,但是只能是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同,而招标公告、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合同格式、施工组织设计(临时设施场地范围都不同)、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内容、施工工序、各子目技术质量标准和要求、质量管理和工程价款支付价号等)、招标图纸,以及参考资料(地质和水文地质)等是不可能相同的。一个完整的标段招标文件与其他标段招标文件是不可能都相同的(仅标段名称就不是相同的)。何况有的投标人只投一个标段、或同时投2个标段、或3个、或4个、或5个?如何填报呢?
结论:不要怕麻烦,还是一个标段一个招标文件为好!
另外应说明的,“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可兼中”是间接违反《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中标条件的唯一性的规定。也就是说只要投标人有能力,又具备中标条件时,应允许中多个标段。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3.4.29.
2013-04-29 10: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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