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您,guest搜索 登陆 注销  

 

发表一个新主题       浏览上一篇主题     浏览下一篇主题
 * 贴子主题: 疑问?
作者:wrxmgl
题目:疑问?
MAIL:wrzjb@wrxmgl.com
IP地址:60.222.162.*


2013年招标师考试报名通知中所考科目:1、招标采购法律与政策 2、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3、招标采购专业实务4、招标采购案例分析
人社部[2013]19号文中第四条招标师考试科目却是:1、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 2、招标采购项目管理 3、招标采购专业实务  4、招标采购合国管理



哪一个是准确的?  

  发贴时间2013-06-17 10:01:09 
 ** 贴子回复

作者:会飞的蜗牛
题目:招标师考试科目
MAIL:shenjun681009@126.com
IP地址:218.107.248.*




请看清《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六条内容!!!
(一)在2013年,已按照原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规定的科目要求参加考试,且部分科目合格的人员,在2014年度可继续按照原科目要求参加其他剩余科目的考试。在2014年,仍未取得招标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在2015年按照本办法第三条规定和要求参加4个新科目的考试。
(二)在2014年度首次参加招标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4个科目报名参加考试,其考试成绩按4年为一个滚动周期的办法管理;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可免试相应科目,其考试成绩按2年为一个滚动周期的办法管理。
自2015年起,招标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科目和相关要求进行。






  发贴时间2013-06-17 13:28:23 
 ** 贴子回复

作者:肖潇
题目:一个已经废止的东西居然又复活了,此文前后矛盾。
MAIL:wqewliang@sohu.com
IP地址:49.83.74.*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原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63号)同时废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3年3月4日






  发贴时间2013-06-18 21:14:59 

登录后对本帖子进行回复!
谁可以发表? 所有注册会员均可以发表和回复主题!
主题标题  不得超过 40 个字
输入验证码      请输入图片中数字    
帖子中最多包含 4000 个字符

      

 



程序版权所有: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本论坛主要用于方便工作交流和沟通,请勿作他用
论坛中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