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会飞的蜗牛
题目:关于免考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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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在2013年,已按照原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规定的科目要求参加考试,且部分科目合格的人员,在2014年度可继续按照原科目要求参加其他剩余科目的考试。在2014年,仍未取得招标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在2015年按照本办法第三条规定和要求参加4个新科目的考试。”由此可见,你在2013年已经参加了“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2014年你仍然按《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执行。也就是说你在2014年必须完成专业实务和案例的两个科目考试,不能免考。如果你在2014年未能通过考试,到2015年才能按《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享受免考条件。
个人见解,仅共参考!
2014-01-24 15: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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