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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联合体投标问题!招标投标法中的“同一专业”和“不同专业”!
作者:guojing
题目:联合体投标问题!招标投标法中的“同一专业”和“不同专业”!
MAIL:229121978@qq.com
IP地址:119.130.112.*


详情见下!

  发贴时间2014-03-07 08: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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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uojing
题目:联合体投标问题!招标投标法中的“同一专业”和“不同专业”!
MAIL:229121978@qq.com
IP地址:119.130.112.*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1条的规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关于此处联合投标条文中所提及的“同一专业”应如何认定?
是否资质证书中分开评定的就视为不同专业?
现遇到的案例就是土方工程与基坑支护工程是否同一专业?
景观概念设计与景观施工图设计是否同一专业?
不同专业形成联合体是否满足各自资质即可?
不同专业形成联合体满足各自资质即可的依据何在?“不同专业”(大专业还是小专业难以把握)如何理解?






  发贴时间2014-03-07 08: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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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uojing
题目:急求老师解答!
MAIL:229121978@qq.com
IP地址:119.130.112.*




急求老师解答!





  发贴时间2014-03-07 09: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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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联合体资格规定中专业的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23.116.143.*




  我认为联合体资格规定中的专业,是指大专业。即工程项目中的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设备制造等。工程基础处理(包括支护)属于工程施工。依此不同专业的资格组成联合体,各自均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专业的资格条件。比如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其设计单位应满足设计资格条件,施工应满足施工资格条件,联合体才能满足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资格条件,这也是强强联合。如果同属施工专业,其联合体资格以最低的资格条件为准。也就是说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承担招标项目的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以及与招标项目相当规模的实施经验。
  请注意!《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都是指“资格条件”即包括资质,也有业绩。不只是“资质条件”。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4.3.7.






  发贴时间2014-03-07 10: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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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uojing
题目:感谢!
MAIL:229121978@qq.com
IP地址:119.130.112.*




谢谢老师!





  发贴时间2014-03-07 11: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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