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安徽老徐
题目:安徽老徐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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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属于国有资金或国有占控股的企业投资项目,且达到了依法必须招标的标准,就应当公开招标。
另,依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
在此举一个事例说明,可能会更加清晰一点:
某一家国有制造企业拟实施技改项目,用于工艺改进后的生产制造,建设内容是新建一个工艺车间并添置新的工艺生产设备,并需与原生产工艺流水线相衔接配套,且该设备对生产安全性能要求非常高,技改项目的总投资额和新设备购置费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必须招标限额标准
问题是:这个新建车间中的新工艺生产设备是不是属于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呢?
我认为属于。
这要从该新建工程的功能定位上去分析考虑,新建的工艺车间,就是为了实现相应产品制造生产的工艺、技术和加工制造的特定功能,采用“有无分析”法:若没有这个工艺生产设备,它就无法实现这个新建车间的功能。
个人意见,共参考。
安徽徐鹰
2014-04-25 10: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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