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题目:投标人弄虚作假投标人业主依然选择它中标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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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荣汇建设有限公司”在《雅安市名山区城市排洪沟项目,名山区堤防工程——吉家河防洪工程》(下称吉家河工程)投标过程中:
一,业绩造假
二,隐秘建造师在建
“四川荣汇建设有限公司”提供业绩〈西平镇工程〉建造师:唐黎,开工时间2013年11月20日,竣工验收时间是2014年1月19日。公开资料显示〈西平镇工程〉开标时间是2013年11月15日(星期五,以后是周6,周日)所以开工时间11月19不合常理!竣工验收的时间2014年1月19(星期日)更是不合常理!!
基于以上考虑,通过对〈西平镇工程〉的实地考察,得到证实——2014年4月5日都还没有工!别说是2014年1月19日!(并且取得了充分影像证据!)
鉴于事实清楚,我2014年4月5日(公示期以内)将“荣汇公司”1业绩造假假,2隐瞒建造师(唐黎)在建,等弄虚作假严重违反的行为投诉给名山区招监和反改局,并且附上了充分的证据,并且要求如果我提供的依据不是事实,请求处理我。但是名山悍然选择“荣汇公司”为中标人!!!又不处理我!这算什么啊!!!!!
2014-04-25 16: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