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您,guest搜索 登陆 注销  

 

发表一个新主题       浏览上一篇主题     浏览下一篇主题
 * 贴子主题: 请问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如何具体理解?
作者:sunyongji
题目:请问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如何具体理解?
MAIL:675324800@qq.com
IP地址:124.88.160.*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请教各位专家,如何理解“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如何判断明显缺乏竞争?

  发贴时间2014-05-30 11:21:01 
 ** 贴子回复

作者:安徽老徐
题目:安徽老徐的答复
MAIL:xuying78@163.com
IP地址:218.23.42.*




   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若经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是否否决全部投标,是需要从有效投标人的实施方案能否满足工程要求、拟投入人员和机具物料能否满足进度强度、相关商务技术条款上是否有实质性偏差、报价和组成是否合理合规、工期和质量承诺是否符合招标人要求等方面进行判断和评议的;
     提醒一下这位网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在此段描述的措辞是“可以”,而不是“必须”;
     另外,根据国家《合同法》的“及时履行”原则,只要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满足了上述要求,就可以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在招标人的授权下直接确定中标人。
    因此,出现了有效投标不足三家的情况,评标委员会是不能轻率地否决全部投标的。
    个人意见,供参考。

                                                  安徽  徐鹰






  发贴时间2014-05-30 13:54:08 
 ** 贴子回复

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如何理解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23.116.131.*




  我的理解是这样:经过评审,只有二家或一家是有效投标。即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也就是说响应招标文件,有能力和实力完成合同任务。但是他们的投标是否是明显缺乏竞争?如果缺乏,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他们的投标,并重新招标;如果不明显缺乏竞争,就不能否决所有投标。那么如何界定“明显缺乏竞争”?本人对理解是“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在合理地范围内(如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控制价以下,或者高于成本价,或者招标人可以接收到投标价格),即是不缺乏明显的竞争,否则就是明显缺乏竞争。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4.5.29.






  发贴时间2014-05-30 21:22:31 
 ** 贴子回复

作者:陈新中
题目:关于如何理解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问题
MAIL:chxzh719@qq.com
IP地址:114.96.59.*




首先开标时要满足至少3个投标人的硬性规定。
其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这句话的核心是“明显缺乏竞争”。
在进入评标环节,对“明显缺乏竞争”的判断主体应该是评标委员会。我理解如果有业主代表参加,其发言应该慎重,综合意见应该充分发挥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真”专家的意见。
如果报价具备竞争性,应该可以继续。






  发贴时间2014-05-31 10:31:59 

登录后对本帖子进行回复!
谁可以发表? 所有注册会员均可以发表和回复主题!
主题标题  不得超过 40 个字
输入验证码      请输入图片中数字    
帖子中最多包含 4000 个字符

      

 



程序版权所有: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本论坛主要用于方便工作交流和沟通,请勿作他用
论坛中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