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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中标候选人期间第一候选人提出放弃第一中标候选人十三天后又提出撤销放弃申请
作者:qian56789l
题目:公示中标候选人期间第一候选人提出放弃第一中标候选人十三天后又提出撤销放弃申请
MAIL:qia-lin@sohu.com
IP地址:114.233.231.*
某财政资金项目的装饰工程评标结束后网上公示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公示未结束招标人也未发放中标通知书,公示期间第一中标候选人书面申请自愿放弃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但13天后又书面提出撤消“自愿放弃第一中标候选资格申请”的报告。这种情况如何处理,请各位专家赐教!
补充说明:1.第一中标候选人第1次提出“自愿放弃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申请”招标人在第一中标候选人提出撤消“申请”报告前没有书面答复第一中标候选人是同意还是不同意。
2.招标人自今也没有确定中标单位,且未发放中标通知书。
2014-07-24 21: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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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子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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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安徽老徐
题目:
安徽老徐的答复
MAIL:xuying78@163.com
IP地址:218.23.42.*
如果该情形均发生投标有效期内,则属于合同法所说的“要约撤销”。
要约不是可以任意撤销的,我国《合同法》第19条特别规定:在下列情形下,“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所以,为了贯彻《合同法》的精神,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严肃性和保护合同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可以允许第一中标候选人撤销其“自愿放弃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申请”。
个人意见,供参考。
安徽 徐鹰
2014-07-25 07: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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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子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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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安徽老徐
题目:
补充说明
MAIL:xuying78@163.com
IP地址:218.23.42.*
从招标投标民事活动过程进行分析:投标文件属于签约过程中的要约,中标通知书属于签约过程中的承诺。招投标活动中的一些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等),符合“要约不得撤销”的规定。所以,第一中标候选人原“自愿放弃第一中标候选资格申请”是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是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如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所以,应该允许其撤销原“自愿放弃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申请”。
个人意见,供参考。
安徽 徐鹰
2014-07-25 08: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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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子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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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ian56789l
题目:
谢谢
MAIL:qia-lin@sohu.com
IP地址:117.94.138.*
谢谢老师的指导,学习了!
2014-07-25 10: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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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子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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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在线专家2
题目:
关于委发布中标通知书的情况下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投标以及恢复投标的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14.252.16.*
在未发布中标通知书(也即未确定中标人)的情况下,虽然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束,但是在未过投标有效的情况下,公示期间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也即投标)。因此依据法律法规,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你们的实际情况是在公示期间第一中标候选人提出放弃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申请后,你们并未表态,也就是说还未决定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条件下,第一中标候选人又撤销了放弃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申请。招标人应及时与第一中标候选人进行谈判,弄清放弃和撤销原因,以及他所采取克服的措施。在保护招标人权益前提下,依据谈判情况确定是否同意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撤销申请,或者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请注意上述情况是在未发布中标通知书的情况下。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4.7.25.
2014-07-25 18: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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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子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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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hzbcg
题目:
公示中标候选人期间第一候选人提出放弃第一中标候选人十三天后又提出撤销放弃申请
MAIL:812165413@qq.com
IP地址:218.90.216.*
个人比较认同唐老师的观点,具体应由招标人决定。监管机构别介入太深。
2014-07-28 11: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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