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est
题目:再答对开标会议上签字确认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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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对不起,未及时看到你提出的问题,故回答晚了。
一般情况下在开标会议上只宣读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和折价(如果有的话)。总价只唱投标函(有的称投标书或投标报价书)上的文字报价。因为投标人须知中都规定:纠正算数错误原则是,“投标函中文字报价与数字报价不一致时,以文字为准修改数字;工程量清单中某项工程量乘单价不等于合价时,工程量和单价不能变,更改合价。”如果是你所说,文字错误,把“元”字误写成“万元”使报价相差万倍,这是一个不能原谅错误,是不能接受的错误,应按无效标处理,是不能协商修改的。所以我认为开标会上,宣读投标总价的目的是让所有投标人了解大家的投标报价的水平,并评估自己竞争地位。投标报价仍以投标函上的文字报价为准,不以唱标价为准。所以开标会上无需要求投标人确认签字。在会上不允许投标人提问,主持人也不回答任何问题。因为这已经不能修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只能用这两个文件评标。
当然这是个人意见,如果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中规定在开标会议上,签字确认唱标结果,我也不反对,只是多一个程序罢了。
以上仅为个人看法,供参考。
唐广庆于2008.1.10.
2008-01-10 21: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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