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参加勘察设计工作的企业是否可以参加该项目的施工投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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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我理解包括勘察工作)、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以上可以看出,已经参加建设单位的勘查工作的单位,就不能再参加本项目的施工投标。我认为的原因是:“由于该单位参加勘察工作,对该项目的地质地貌十分熟悉,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有很大的优势,是使其他投标人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因此规定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4.10.11.
2014-10-11 16: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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