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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有效期怎么断定是否还有效
作者:AJYXH
题目:有效期怎么断定是否还有效
MAIL:574400522@qq.com
IP地址:61.175.232.*


最近,有个政府采购项目在投诉期间,监督部门是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其中有家中标单位提起行政复议,目前进入诉讼阶段,对诉讼出现的结果出现两种意见:1.是他胜诉了,恢复其中标。另一种是即时他胜诉了,也恢复不了其中标,他可以追加赔偿,但不是恢复其中标有效。后者理由:一个是过了投标有效期,在没有签订合同前应视为效力待定和其他未中标单位的一样的。

  发贴时间2014-10-14 07:57:47 
 ** 贴子回复

作者:祝东风
题目:有效期怎么断定是否还有效
MAIL:13557460@qq.com
IP地址:121.15.133.*




个人理解:

1.不知监督部门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原因是什么,是否这些单位都有违规行为,如有,还可能需要从违规行为上进行分析;

2.如提起行政复议的单位没有违规,胜诉,但时间过长,过了有效期,实际上招投标的实质条件已有改变,认为已经不符合当时要约承诺的条件,合同已无法签订了。此时应向责任人追究责任,如是招标人责任的,为缔约过失责任。






  发贴时间2014-10-14 14:10:06 
 ** 贴子回复

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由于诉讼使得投标有效期满应如何处理的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23.119.237.*




  我完全同意祝老师的意见,诉讼完成后已经过了投标有效期,也就是说招标的各种条件已经实质性改变了。如果已经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在这样的情况下谁改变中标结果谁承担法律责任,即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有条件的话,为保证招标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胜诉中标人的合法权益,也可以按此方法处理:按现时的物价条件、施工条件和建设条件修正其投标人投标价格,也即通过合同双方协商签订合同。
对于有经验的招标人应在争议出现后,立即发出通知延长投标有效期。以防上述问题的发生。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4.10.15.






  发贴时间2014-10-15 17: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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