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如何界定肢解工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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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id老师从单项工程角度界定肢解工程,我从规避招标角度界定一下“肢解工程”。为改变招标范围和规模,把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肢解为国家规定投资规模标准以下的项目。所以《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不准把招标项目化整为零的规避招标。如工程项目肢解为投资规模200万元以下的项目,从而达到可以不进行招标项目。比如一个单项工程分解为基础、建筑物、装修,或者把一个整体建筑物切开多个施工段等使得达到不用招标的标准。如果上述肢解不会造成低于国家规定的范围和规模,就不构成规避招标肢解工程。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5.04. 15.
2015-04-15 09: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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