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安徽老徐
题目:安徽老徐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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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的规定:
PPP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多种方式,公平择优选择具有相应管理经验、专业能力、融资实力以及信用状况良好的社会资本作为合作伙伴。
另,
PPP模式的采购,一般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等模式;具体的采购方式,需要由“招标范围和方案”的政府核准意见或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方式进行。
按照目前的部门规章:民营企业下属的施工企业,若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与该民营企业不是同一个法人单位的话(如子公司),即使具有相应的施工资格,也不能直接委托的;在此条件下,如果该施工企业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可以参与竞争。
如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且该施工企业符合要求,则可在依法履行社会公示后,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确定该企业为施工承包人。
个人意见,供参考。
安徽 徐鹰
2015.5.29
2015-05-29 07:5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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