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非工程建设项目是否使用招标投标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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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企业科技研发、推广、应用项目是属于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从安全的公共事业项目范围内的,因此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50万元以上的就是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如果50万元以下则是非强制性招标项目,也即可以不进行招标。如果采用招标方式选定科研单位时,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二条规定,就必须遵守《招标投标法》的各项规定。但是属于非强制性招标项目时,对《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强制性规定,可以灵活掌握的。比如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可以邀请招标;非必须进行招标项目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由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工作,无需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非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自行选择评标专家等等。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5.07. 05.
2015-07-05 08: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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