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开标后投标人介绍技术方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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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问题上本人有不同看法。我认为开标后不宜由投标人面对面的进行介绍技术方案。一般情况招标项目的技术方案应详细写明在招标文件中,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使用。如果面对面介绍技术方案,由谁参加?开标后即进入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对投标人是保密的,不能直接听取。如果只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参加,还要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转达,这很易将实质性内容传错!也因此在法律法规中从未谈及此程序,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本人参加的所有项目(国内国外招标项目)均无此程序,只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写明实施的技术方案,以便评标委员会成员评估投标人是否有经验、有能力和有实力按期保质完成合同任务。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直接接触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应切记!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5.07. 08.
2015-07-08 06:3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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