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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施工总承包中联合体投标
作者:zzh
题目:施工总承包中联合体投标
MAIL:30445848@qq.com
IP地址:58.42.234.*


联合体投标份额

  发贴时间2015-08-06 14:12:31 
 ** 贴子回复

作者:zzh
题目:施工总承包中联合体投标
MAIL:30445848@qq.com
IP地址:58.42.234.*




请问专家,公路施工总承包中,对联合体投标有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联合体主办方的实施份额?如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是否要求主办方必须承担超过50%的份额。





  发贴时间2015-08-06 14:15:01 
 ** 贴子回复

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施工总承包联合体成员股份比例的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14.252.11.*




  招标投标领域的法律法规,没有联合体各成员间股份比例的有关规定,只有对联合体的责任和各成员的连带责任,以及各成员资格条件有具体规定,按其惯例联合体必须有章程,章程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的责任和连带责任,推举牵头人(或称责任方,但不称主办方),以及成员间的股份比例,一般情况下牵头人所占股份比例可以等于但不能小于各成员股份所占比例。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5.08. 06.






  发贴时间2015-08-06 21:4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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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徽老徐
题目:安徽老徐的答复
MAIL:xuying78@163.com
IP地址:223.104.18.*




可以这么规定,但不能一概而论。
建议,如何提出确定主办方的要求,结合以下一个或若干个因素予以考虑:
1.主办方应当是最有利于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等控制实施的单位;
2.主办方资质所对应的施工任务,最好是贯穿于整个工程的全过程;如达不到此要求,则建设程序环节或施工顺序排在前面的单位,宜作为主办方;
3·主办方最具有经济技术信息流汇集点的特征;
4、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宜作为主办方。
        个人意见 ,供参考!也欢迎其他网友补充和指正,集思广益,共同提高。

                                    安徽 徐鹰






  发贴时间2015-08-06 22:01:06 
 ** 贴子回复

作者:zzh
题目:谢谢各位专家的精彩点评!!!
MAIL:30445848@qq.com
IP地址:58.42.234.*




谢谢各位专家的精彩点评!!!





  发贴时间2015-08-10 10: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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