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rid
题目:..
MAIL:77949755@qq.com IP地址:175.153.41.*
|
|
你从事招标事务不?只考不去学习法律、政策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19号文中的《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本规定施行前,依据原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7〕63号)要求,通过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可按照本规定要求申请注册执业。注册执业的具体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另行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招标师注册执业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执业管理办法第二章注册的管理规定,你自己可在网上搜索,值得提醒,由于你已经过了3年,根据这个规定,“超过2年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相应时间内,与招标师申报的招标采购专业范围相对应的业绩证明或者最近一个周期继续教育达到考核要求的证明材料。”你得继续教育,获得证明才能注册。
2015-09-17 13:33: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