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rid
题目:.
MAIL:77949755@qq.com IP地址:175.153.41.*
|
|
不知你所述是什么意思,也不知招标人的此要求的用意,估计是在做企业定额。
遇到此类事情,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之规定予以处理。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明确此项的具体内容。
2015-09-19 19:21: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