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进军 题目:关于判定业绩证明材料难点的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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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您好!
一监理招标项目,监理招标文件要求监理单位有类似项目业绩,其招标文件描述:①类似项目:是指工程造价为4800万元(含)以上工程监理业绩。②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依据,一投标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如下①中标通知书:中标费率为1.86%,中标价为80.2万元;②监理合同的第一部分描述如下: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工程概况,总投资4312万元(以最终结算价为准);监理合同的第三部分第三十九条,描述如下: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监理酬金暂按80.2万元计取,以最终结算价*1.86%为准,监理酬金支付方式:期中及工程竣工验收前各付35%余30%待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给业主后一次性付清。③竣工验收证书中工程造价5068.924万元。请交专家,上述业绩证明是否有效,还是应启动澄清程序让该投标人提供决算审计证明等,很急请赐教。
2015-10-22 17:3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