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某项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不符应如何处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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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属于用工程量清单结算的单价合同,在合同实施时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方法计量的实际完成量结算,所以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各单项工程量与实际结算工程量是不可能一致的。因此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各单项工程量是招标时的参考工程量。
但是你提问题标题与后部分说明不一致,后部问题是指编制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漏算50万方,应如何处理的问题。如果我未理解错误的话,应按以下办法解决:
1.如果选中了中标人,发现此问题时,应在签订合同之前通过谈判解决。如果增加的50万方工程数量,中标人无需增加施工设备就可以完成时,因充分发挥了施工设备效率,因此可以适当降低相应单价或等于相应单价,计算增加合同价格;如果增加的50万方工程数量,中标人需要增加施工设备完成时,应适当提高中标人投标时的相应单价,计算增加的合同价格。上述情况通过招标人和中标人的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在签订的合同中表明原签约合同价格、增加工程量后增加的合同价格,总合同价格。
2.如果双方无法取得一致意见,只能依据原工程数量进行签约。该增加的工程数量可以在合同实施阶段,依据所签合同的相应变更条款,通过协商解决如何支付的问题。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5.12.11.
2015-12-11 17: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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