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您,guest搜索 登陆 注销  

 

发表一个新主题       浏览上一篇主题     浏览下一篇主题
 * 贴子主题: 关于投标资格的问题
作者:david8812345
题目:关于投标资格的问题
MAIL:394148414@qq.com
IP地址:115.231.126.*


请问专家,《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那么这里所称的“咨询”包括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么?如果是EPC(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招标呢,前期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投标人是否有资格参加投标?

  发贴时间2015-12-16 17:10:45 
 ** 贴子回复

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对七部委30号令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理解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23.116.133.*




  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参加前期招标项目的准备、设计、监理和咨询服务等工作的,不能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施工投标。所以你理解的正确!但是在我国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中第二章申请人须知1.4.3款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者咨询服务的,但是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依据上述文件,本人认为,七部委30号令第三十五条只规定只适用于施工招标项目。如果是属于设计和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EPC),参加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者咨询服务的单位是可以单独(具备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资格)或者与施工企业联合进行投标。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5.12.17.






  发贴时间2015-12-17 11:52:58 
 ** 贴子回复

作者:david8812345
题目:关于投标资格的问题 2
MAIL:394148414@qq.com
IP地址:115.231.126.*




唐老师你好,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中第二章申请人须知1.4.3款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者咨询服务的,但是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依照这样看来,如果是属于设计和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EPC),参加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者咨询服务的单位是可以单独(具备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资格)或者与施工企业联合进行投标。但是《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依据这个文件,貌似又和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不太一致。实际操作很难把握。





  发贴时间2015-12-17 15:00:32 
 ** 贴子回复

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再谈对七部委30号令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理解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23.116.133.*




  本人未参与2012年版《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但是我参与了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该版之所以允许参与前期咨询工作设计单位参加投标,是因为设计单位参与前期咨询工作后,对招标项目的了解上技术优势,较未参与前期咨询工作的设计单位差距不大。因此可以参加投标。但是对参加前期咨询工作的设计单位参加招标项目的施工投标,较未参加前期工作的施工单位其技术优势差距是较大的,如果允许其投标对施工企业是不公正的,所以不能参加施工项目的投标。这就是为何允许参加前期设计工作的可以参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投标原因。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5.12.17.






  发贴时间2015-12-17 16:56:23 

登录后对本帖子进行回复!
谁可以发表? 所有注册会员均可以发表和回复主题!
主题标题  不得超过 40 个字
输入验证码      请输入图片中数字    
帖子中最多包含 4000 个字符

      

 



程序版权所有: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本论坛主要用于方便工作交流和沟通,请勿作他用
论坛中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