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评标计分的依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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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标过程中因投标人的资质不符合要求而被否定投标时,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否定,并在评标报告上写明事实和依据。但是不主动向该投标人解释,只有该投标人提出投诉时再讲明原因。但是不能依据评标委员会成员凭借专业知识否定。
只有“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方式,对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可以打分,以便依据分数高低,确定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合格数量;合格制资格预审方式是不进行打分的,合格者参与评标。不合格者否定其投标。
另应说明的是,资质条件是不能作为评标因素打分的。评标因素的计分标准是不能凭借评标委员会成员主观意识打分,而应是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分标准打分!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5.12.18.
2015-12-18 17: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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