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暂住地球
题目:看法
MAIL:wdx017@126.com IP地址:36.42.35.*
|
|
我的看法:
虽然招标文件只明确了在投标人提供的的证明材料模糊、不能辨认的情况下才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查验,在专家对所提供材料有合理怀疑的时候,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查验。属于专家的自由裁量权。
但此处理方式存在投标人如果提供了原件查验,且和投标文件一致,同样不能解决专家的合理怀疑。出现此情况时投标文件是有效的。也就是,虽然你有怀疑,你不能否决。
还有一种保守的处理方式是把怀疑的理由在报告中提出来,由业主在定标前核实。但这种处理方式把专家置于比较消极的位置。
该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相同时,以业绩排名。
2016-01-07 11:00: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