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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资格预审中疑惑
作者:分开旅行
题目:资格预审中疑惑
MAIL:20470840@qq.com
IP地址:49.115.211.*


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规定超过一千万,报名超过9家的自动转为资格预审,在预审过程中,选定了有限数量法,设定了9家,在预审后,通过预审单位为7家,代理机构考虑到无法开标,在其余未通过预审单位中,综合考虑了两家实力较强的列入预审合格单位名单,此做法是否合法?

  发贴时间2016-01-19 17:34:56 
 ** 贴子回复

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通过合格的数量少于规定的数量如何处理的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14.252.0.*




  无论招标的形式如何,都应遵守法律法规,在选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时,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投标人数量少于规定的数量时,也不能把不合格的投标人补足到规定数额。有七家合格的投标人就已经有一定的竞争性,是可以继续招标工作的。不知为啥有七家合格投标人还不能开标?请告知理由!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6.01.19.






  发贴时间2016-01-19 19:44:24 
 ** 贴子回复

作者:virid
题目:..
MAIL:77949755@qq.com
IP地址:113.200.251.*




我到想知道三个问题,其一,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规定超过一千万,报名超过9家的自动转为资格预审”吗?其二,什么系统设置9家而必须有9家才能进行后续工作,这电子招标投标没有产生预期功效,还有必要继续实施下去?其三,招标投标活动没有硬性规定必须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在技术不够成熟前,有必要实施电子招标投标否?





  发贴时间2016-01-20 14: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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